從住建部最新公報看“環衛市場主要增量空間”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2021年中國城市建設狀況公報》。
公報顯示,2021年全國市容環境衛生固定資產投資額990億元,在全國市政設施固定資產投資(2.75萬億元)中占比3.6%。
從公開數據來看,2021年度:全國城市道路面積新增8.4億平方米,全國城市建成區綠地面積新增9.44萬公頃。
公告顯示,截止2021年年末:全國城市道路面積105.4億平方米,同比增長8.6%;全國城市建成區綠地面積249.25萬公頃,同比增長3.94%。
按保守均價估算,2021年“新增城市道路清掃面積”和“新增城市建成區綠地養護面積”有望為環衛市場帶來約200億左右的增量空間。
《2021年中國城市建設狀況公報》公布了“城市基本情況、市政設施固定資產投資、城市居民生活需求、城市居民環境衛生需求、城市居民出行需求、城市居民綠色生態需求”等六方面核心統計數據。
截止2021年年末:
一、全國城市建成區面積6.24萬平方公里,同比增長2.80%。
二、全國城市城區人口5.59億人,同比增長4.03%。
三、全國市政設施固定資產投資2.75萬億元,同比增長4.93%。其中,市容環衛衛生固定資產投資額990億元,占比3.6%。
四、全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量2.5億噸,同比增長5.9%。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99.88%,比上年增加0.14個百分點。
五、全國城市道路面積105.4億平方米,同比增長8.6%。
六、全國城市建成區綠地面積249.25萬公頃,同比增長3.94%。
附:《2021年中國城市建設狀況公報》概述
根據《城市(縣城)和村鎮建設統計調查制度》有關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開展了2021年全國城市和縣城建設統計調查,統計調查的標準時點為2021年12月31日,時期為2021年。本公報統計調查對象為設市城市的規劃、建設、管理和經營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部門、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本次統計調查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一組織,分級實施,由各級城鄉建設統計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數據的審核、匯總和上報。
1、城市基本情況方面
2021年年末,全國城市建成區面積6.24萬平方公里,同比增長2.80%;全國城市城區人口5.59億人,同比增長4.03%。
2、市政設施固定資產投資方面
2021年,全國市政設施固定資產投資2.75萬億元,同比增長4.93%;全國市政設施實際到位資金合計3.07萬億元,同比增長11.11%。
3、城市居民生活需求方面
2021年,城市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85.03升;供水普及率99.38%,比上年增加0.39個百分點。燃氣普及率98.04%,比上年增加0.17個百分點;管道燃氣普及率79.84%,比上年增加2.00個百分點。集中供熱面積106.03億平方米,同比增長7.30%。
4、城市居民環境衛生需求方面
2021年年末,全國城市排水管道總長度87.2萬公里,同比增長8.7%;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2.1億立方米/日,同比增長7.8%;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68.6%,比上年增加3.8個百分點;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99.88%,比上年增加0.14個百分點;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105.7萬噸/日,同比增長9.7%,其中,焚燒處理能力占比為68.1%。
5、城市居民出行需求方面
2021年年末,全國城市已建成軌道交通8571.4公里,同比增長12.8%;在建軌道交通5172.3公里,同比增長1.5%;道路面積105.4億平方米,同比增長8.6%;道路長度53.2萬公里,同比增長8.1%;人均道路面積18.8平方米,同比增長4.4%。
6、城市居民綠色生態需求方面
2021年年末,全國城市建成區綠地面積249.25萬公頃,同比增長3.94%;建成區綠地率38.70%,比上年增加0.46個百分點;人均公園綠地面積14.87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09平方米。
注釋:
1.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省統計數據未包括在本公報內。
2.本公報統計范圍為設市的城區:(1)街道辦事處所轄地域;(2)城市公共設施、居住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等連接到的其他鎮(鄉)地域;(3)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獨立的工礦區、開發區、科研單位、大專院校等特殊區域。
3.本公報城區人口包含城區戶籍人口和城區暫住人口。
4.本公報中所有人均指標、普及率指標均以戶籍人口與暫住人口合計為分母計算。
5.本公報中全國城市建成區面積不含北京市。
6.本公報中全國市政公用設施固定資產投資包含城市和縣城。統計口徑為計劃總投資在5萬元以上的市政公用設施項目,不含住宅及其他方面的投資。
7.供水綜合生產能力是指按供水設施取水、凈化、送水、出廠輸水干管等環節設計能力計算的綜合生產能力。
8.供水總量是指報告期供水企業(單位)供出的全部水量。包括有效供水量和漏損水量。
9.供氣管道長度是指報告期末從氣源廠壓縮機的出口或門站出口至各類用戶引入管之間的全部已經通氣投入使用的管道長度。
10.供氣總量是指報告期燃氣企業(單位)向用戶供應的燃氣數量。包括銷售量和損失量。
11.供熱能力是指供熱企業(單位)向城市熱用戶輸送熱能的設計能力。
12.供熱總量是指在報告期供熱企業(單位)向城市熱用戶輸送全部蒸汽和熱水的總熱量。
13.供熱管道長度是指從各類熱源到熱用戶建筑物接入口之間的全部蒸汽和熱水的管道長度。不包括各類熱源廠內部的管道長度。
14.城市軌道交通是指采用軌道結構進行承重和導向的車輛運輸系統,依據城市交通總體規劃的要求,設置全封閉或部分封閉的專用軌道線路,以列車或單車形式,運送相當規模客流量的公共交通方式。包括地鐵系統、輕軌系統、單軌系統、有軌電車、磁浮系統、自動導向軌道系統和市域快速軌道系統。
15.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車輛、行人通行的,具備一定技術條件的道路、橋梁、隧道及其附屬設施。城市道路由車行道和人行道等組成。在統計時只統計路面寬度在3.5米(含3.5米)以上的各種鋪裝道路,包括開放型工業區和住宅區道路在內。
16.排水管道長度是指所有市政排水總管、干管、支管、檢查井及連接井進出口等長度之和。
17.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是指污水處理廠每晝夜處理污水量的設計能力。
18.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是指按工藝設計每天所能處理生活垃圾的數量。
19.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指生活垃圾焚燒廠按工藝設計,每天所能處理生活垃圾的數量。
20.綠地面積是指報告期末用作園林和綠化的各種綠地面積。包括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廣場用地、附屬綠地和位于建成區范圍內的區域綠地面積。